講座內容:
物業公契清楚列明,業主有責任維修及管理其物業包括物業內的大堂、走廊、升降機、梯間等公用部分,而持牌物業管理(物管)公司亦有責任提醒業主組織/業主須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物業公契履行有關責任。
為協助物管業界妥善處理私人樓宇公用地方的管理維修工作以避免爭拗,甚或因而產生各樣法律訴訟糾紛問題,物業管理業監管局邀請了立法會江玉歡議員為今次持續專業發展講座擔任講者,與物管業界分析本港及海外的相關案例,並從帳目管理、利益申報、維修工程規模等不同角度探討常見問題。江議員亦會就可影響物管業未來十年發展的全球趨勢作出分享,業界應重點關注,以審時度勢,預早作出規劃。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亦會出席講座並致辭,而副主席許智文教授會主持答問環節,歡迎參加者交流、分享及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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